Fertility Admission System and Supporting Policy.
简介:以优良人性为出发点,通过用智慧、合理的制度体系制定,将生育权设定在一个理性规范的标准上,实行生育准入制与对应的扶持政策。
只有一个家庭,夫妇二人之一达到到了标准,就可以拿到生育许可和扶持政策。但本政策并不禁止费满足条件的夫妇生育。但是每个人都会为了尽可能得到扶持而去努力满足条件,而不再是盲目的结婚、盲目的性行为,与盲目的生育。
注意:下列只是范例,具体实行时,每个国家可进行合理的细节调控和修改,来适应自身需求。
【生育许可证的前提条件,符合此条件给予生育许可】
- 20岁以上的夫妇,结婚后同居的时间不少于3年。
- 夫妇双方任何一人,能提供稳定的工作与收入证明。
【生育许可证扶持政策】
- 扶持政策只针对第一胎,包括双胞胎或三胞胎。
- 孩子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,小学、初中。
- 从孩子出生起,12年内,国家为孩子提供全额或大比例报销的医疗保障。仅限于非绝症疾病的治疗。
【特殊情况】
- 如果第一胎子女,出生后因先天疾病夭折,则扶持政策将为第二胎起效,但只享受一半的扶持。
- 如果第一胎子女,在扶持期间内,因为意外身故。则扶持政策将为第二胎起效,但只享受一半的扶持。
- 在没有生育许可证前提下,生育了子女。那么很遗憾,其子女将无法得到上述的所有政策扶持。
- 再婚夫妇,如果之前任何一人已经有子女,则再婚的夫妇的子女只能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一半优惠。
- 如果再婚夫妇二人,曾经均已拥有子女,那么将无法继续享受上述政策扶持。
意义与价值:
- 可以大大提升并保障人口质量。
- 可有效控制人口增长,同时,可以通过合理制定策略,来调整各项政策,灵活控制人口数量。
- 比传统的计划生育和生育更有效,本法案更人性化。
- 促进人们对自身身心灵发展的重视,对伴侣的重视。
- 促进人们对社会积极贡献和付出。
- 很大程度地提高一个文明的整体发展质量与水平。
- 最有效的手段,用于控制、降低和避免盲目的恋爱、婚姻,以及盲目的性行为和生育行为。
- 促进一个文明的健康发展,巩固一个文明的基础,提升发展动力和满意度。
- 可直接提升国民满意度,并且提升国内与国际形象。
本法案适用于:需要通过合理且完美的方式控制人口数量与质量的文明。
注意本法案只是确定了生育准入及生育许可,而给予生育限制。